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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1-10-14來源:
漯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公 告
﹝七屆﹞第十號
《漯河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》已由漯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于2021年6月24日通過,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于2021年7月30日批準,現予公布,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2021年9月1日
主辦單位:漯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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